張貼日期: 2025-02-20 12:43:06 點閱:46
參賽作品形式與組別:
一、作品形式:不限媒材(以獨立製作的自我表現之平面作品為主,立體作品
請勿送件。)每一學生限參加一件。
二、評審分組: 國中組、國小 1~6 年級(共六組)、幼兒園組。
三、作品題材與規格:
(一)表現題材: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
1.自由創作:以兒童積極經驗與感受、想像、觀察體驗、地方特色、時
事議題…等自主性表現為主,自行命題自由表現。
2.原住民族文化特色:以原住民族地區環境特色與生活體驗、人文活動
祭儀、文化傳承…等,自行命題自由表現。
(二)規格:媒材與形式不拘的平面作品,紙張大小以四開(54cm.x39cm.)
為原則,不得裝框、捲軸或塑膠袋裱裝,水墨畫襯貼在四開圖畫紙
上,貼畫媒材高(厚)度 0.2 公分(2mm.)為限。
四、作品標籤:標籤統一規格以 A4 大小為主。如後表一式兩聯,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
欄,手寫請以正楷書寫(字跡潦草、辨識不明者,不予評選)貼在作品背
面右下角(指導老師限填一人)。甲聯實貼,乙聯浮貼於甲聯上(甲、乙
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)。
送件日期:
一、初選:各校自行辦理。
二、複選:
1.收件方式:
(1)國中小組以學校為單位送件,作品清冊(如附件二)須逐級核章,核章紙本及
試算表電子檔 (excel)各 1 份,電子檔請上傳 google 表單
https://forms.gle/xYXVjRmbi3bpbqZ9A。報名資料有疑義時以核章紙本為主。
(2)幼兒園組可採單獨送件或以幼兒園為單位送件,採單獨送件者,無須檢附作
品清冊,請逕行送件至承辦學校僑信國小;以幼兒園為單位送件者,作品清
冊(如附件二)須逐級核章,核章紙本及試算表電子檔 (excel)各 1 份,電子
2
檔請請上傳 google 表單 https://forms.gle/xYXVjRmbi3bpbqZ9A。報名資料有疑義
時以核章紙本為主。
(3)國立學校作品請直接寄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,參加總決選。
2.收件日期:請各校於 114 年 4 月 1 日(星期二)至 4 月 2 日(星期三) (郵寄以郵
戳為憑)送達承辦學校僑信國小輔導室參加複選。(地址:510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
二段 280 號,電話:8320810 分機 18 或 19)。逾期不收件。
3.收件時段:上午 9:00 至 12:00,下午 1:30 至 4:00,中午不收件。
三、決選:本縣複選後之作品應於 4 月 30 日前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(臺北市中正
區南海路 43 號) 參加總決選,並附上複選評選委員名單、複選入選名冊及各
年級入選總數統計表之電子檔,上傳雲端
https://forms.gle/rFbp2irvDWKqVWYbA。決選評審日期暫定民國 114 年 5 月 25
日至 5 月 27 日在臺北市(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)舉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