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19-08-08 19:08:37 點閱:525
一、 為維護學童視力健康,特訂定本國民小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。
二、 本注意事項所指電子化教學設備包括投影機、白板液晶 顯示器 、行動載具等。 、行動載具等。 、行動載具等。
三、 學校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之年級、時間 及相關建議事項如 及相關建議事項如 及相關建議事項如 下:
(一) 低年級不建議 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 。
(二) 中、高年級使用時間:
1. 中年級:建議上下、午各最多使用 30 分鐘。
2. 高年級:建議隔節使用,且需符合 3010 原則 (螢幕注視 螢幕注視 每 30 分鐘休息 10 分鐘 )。